公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60余萬的犯
2018-01-21 10:26:07
來源:今日湖北網(wǎng)
近日,公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決定批捕。
2014年,嫌疑人李某以他人名義注冊成立“荊州市明皓投資有限公司”,為了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李某在公安縣埠河鎮(zhèn)以“明皓投資理財”為融資平臺,聘請工作人員,采用發(fā)放宣傳傳單、一次性宣傳紙袋、紙杯、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宣傳標語等形式,許諾高額利息,公開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達360余萬元,涉及人數(shù)40余人,并導致340萬元存款無法償還被害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