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那些“傷不起”的離婚案)
從兩個人彼此陌生,到締結婚姻組成家庭,從王寶強這件事情上,或許大家都不會想到,結婚多年到最后分道揚鑣,不僅僅牽涉到感情的破裂,這其中牽涉的經濟糾紛也是無法預估的。在離婚事件上,不僅僅涉及雙方財產重組,甚至對公司的治理也會帶來重大影響。
離婚,有人破財、有人發(fā)財
“軍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似乎可以改成“財產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近年發(fā)生的企業(yè)紛爭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夫妻反目引發(fā)的。有人因為離婚破財,也有人因為離婚發(fā)了財。
2012年的“新財富500富人榜”上,王海燕以22億元身家成為新上榜的三位女富豪之一,總排名492位。而王海燕的公開身份是婦產科主治醫(yī)生,她是怎么成為富豪的呢?
三一集團時任高管袁金華與王海燕離婚,將其持有的三一集團8%股權中的3%,轉讓予前妻王海燕。由于受讓了三一集團3%股權,三一集團當時控股三一重工、三一國際兩家上市公司,還持有多家公司,根據當時《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王海燕分得了22億元財富,由此躋身女富豪之列。
有人因離婚當上了女富豪,也有人因離婚從女首富位置跌落。2012年,龍湖集團CEO吳亞軍和丈夫蔡奎正式離婚,離婚的代價是吳亞軍分給蔡奎將近30%股權,總價值超過200億元。在福布斯公布的2012年全球女富豪排行榜中,吳亞軍以47億美元財富成為中國女首富,但離婚后吳亞軍從中國女首富神壇跌落。
不僅如此,因為離婚導致個人財產巨變的事件也不在少數。萬科董事會主席王石婚變,被曝離婚費用或達到4000萬元;電科院(300215)實控人之一胡醇將3200萬股公司股票無償劃轉給前妻王萍,當時該部分市值約3.57億元。
涉及公司治理
風投或私募項目應把夫妻關系當作考慮因素之一
婚變本是遺憾之事,但若發(fā)生在上市公司股東層面,其影響甚至波及到了企業(yè)發(fā)展。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上市公司股東婚變的影響不再局限于一紙婚約的存亡。
三特索道(002159)的重組就因交易對方或存婚變等財產分割,終止了重組計劃。去年6月三特索道審議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擬24.8億元并購楓彩生態(tài)。去年9月交易對方藍森環(huán)保的實際控制人王群力之妻陳林便已向三特索道發(fā)布律師函,稱其夫妻雙方因私人原因就家庭財產分割事宜將進行協(xié)商。今年3月,根據三特索道公告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及訴訟公告,交易對方陳林對藍森環(huán)保提起訴訟,根據訴訟請求,陳林要求法院判決藍森環(huán)保向三特索道轉讓楓彩生態(tài)股權的董事會決議無效。
從最終結果來看,今年5月三特索道公告稱向證監(jiān)會申請中止資產重組審核,不過給出的理由是標的公司的審計、評估等工作無法完成。
除了對公司發(fā)展有所影響,一些代價“慘重”的大股東婚變對股價的沖擊也不容忽視。今年1月電科院胡醇因離婚財產分割的事件,該公告發(fā)布三個交易日內電科院的股價跌幅就達到了22.29%。
同樣因為離婚導致公司發(fā)展突變的還有土豆網。土豆網CEO王微以付出700萬美元收場的離婚官司不僅影響了公司上市,還演變成風險投資機構研究的經典案例,成為風投機構和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談判桌上博弈的素材。
薛洪增向記者表示,無論是涉及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婚姻破裂都會對公司產生一些影響。對于擬上市的公司來說,無論是主板中小板甚至新三板,都需要披露公司或者實控人涉及的重大訴訟,如果實控人在上市過程中涉及離婚事件,會導致實控人持有的股份具有不確定性,因為可能會因為離婚分出一些股份,肯定會影響上市進程。
對于已經上市的公司,首先需要進行信息披露,可能影響公司實控人持股比例變化,嚴重會影響公司治理。包括非上市公司也會涉及這個問題,包括股權比例和公司治理問題。
因此,在兩個人婚姻破裂的背景下,受傷的可能不僅僅是當事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