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
常言道“人熟為寶”,可王希華、趙楠母女倆卻拼命“殺熟”,七年間將從親朋好友處騙取的1000余萬元揮霍一空。為躲避還款,一家人背井離鄉(xiāng)輾轉(zhuǎn)逃亡于吉林、上海、江蘇、北京、重慶等省市。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7月,母女倆在重慶市被抓獲歸案。
2019年1月9日,本案在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qū)法院開庭,王希華、趙楠母女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網(wǎng)購假存單
母親王希華,現(xiàn)年54歲,原是超市的一名收銀員,一年工資也就1萬多元。女兒趙楠,29歲,大專文化。這就是一對普通的母女,卻干出了一起不普通的大案。
事情還得從2011年說起。那年,趙楠剛大專畢業(yè),在一家酒店做服務(wù)員,每天看見別人呼朋引伴吃吃喝喝,內(nèi)心非常羨慕。她也想過得瀟灑,但每月就那么點死工資,錢來得太慢,干脆學(xué)人做生意吧!可本金從哪兒來呢?
還別說,真讓趙楠找到一種生財之道。她發(fā)現(xiàn)網(wǎng)上有人銷售假存單、假存折,只要你想要,網(wǎng)上的人都能做,無論多少數(shù)額。趙楠趕緊從網(wǎng)上聯(lián)系并購買,有假存單、有真存折假金額,四大銀行俱全,數(shù)額最少的500萬元,多的好幾千萬元。有了存單,趙楠也有了底氣,她拿出一張500萬元的存單給媽媽王希華“做工作”,讓王希華出去借錢。女兒是媽媽的心頭肉,孩子要用錢,王希華什么也沒問,開始一次次向親朋好友借款。雖然她知道女兒剛剛辭了服務(wù)員的工作待業(yè)在家,雖然她知道以女兒的能量,根本不可能有這么多錢。
王希華幾乎將親戚朋友借了個遍,先吹噓女兒現(xiàn)在多有出息,又拿出定期存單來顯擺,接著哭訴現(xiàn)在遇到困難,開始向親朋借款。為了博取被害人的信任,借款時間一般三四個月,再許以高息,成功地借到大筆金額,多的時候幾百萬元,少的也有十多萬元。錢拿到手,王希華立即將錢都給了趙楠,也不過問趙楠把錢都花到了哪里,花完了借,借完了再花。
錢借到手,趙楠并沒有做生意賺錢,而是開始了“買買買”之路。七年時間,近千萬元錢流水似的花出去。購物,看好什么買什么,30萬元的車開半年賣掉,再買輛40萬元的,開一段時間不合心意再賣掉,買輛50多萬元的,短短時間買賣了3輛車,很快都是以六折價格賤賣了。檢察官問趙楠這么多錢都花到哪兒了,趙楠長長嘆了口氣,說錢拿到手我就想花,買買買,花花花,沒錢了我就再騙,好像進入了惡性循環(huán)。
345萬元的連環(huán)騙
王希華鎖定的第一個目標是趙菲菲,兩人既是鄰居又是好姐妹,關(guān)系特別親近。
這天,王希華領(lǐng)著趙楠找到趙菲菲,提出趙楠在煙臺承包了一個工程,現(xiàn)在資金周轉(zhuǎn)不過來,能否借點錢,一個月之后就還,給百分之十的利息。王希華拿出一張存款人姓名是趙楠的500萬元定期存單給趙菲菲看?!耙驗樵蹅z關(guān)系這么好,我才開口向你借錢,肯定能還上錢的,你看這張定期存單很快到期,我這是怕瞎了利息,到期之后立馬還錢?!?/p>
趙菲菲拿著存單心下琢磨:“趙楠挺有實力,而且還有這500萬元做保證肯定不能虧,100萬元一個月利息就是10萬元,還不傷朋友情誼,這買賣值得干!”但是,她自己沒有這么多錢,于是想到做生意的大伯哥。趙菲菲讓丈夫出面,以投資銀行理財為借口,從大伯哥處借了150萬元,全部交給了王希華。
時間一天天過去,過了一個月,王希華還沒還錢,趙菲菲急了,整天催。王希華不是說錢沒有周轉(zhuǎn)過來,就是說再等幾天,總之找各種理由不還錢,再后來干脆說趙楠到北京湊錢去了。提起那已經(jīng)到期的500萬元存單,王希華支支吾吾,說錢取出來用在別的地方了。甚至還有幾次,王希華、趙楠告訴趙菲菲,錢已經(jīng)打到趙菲菲銀行卡上了,趙菲菲興沖沖地到銀行一查,壓根兒就沒收到錢。
這邊,趙菲菲的大伯哥不停催她還錢,那邊,王希華、趙楠拒不見面,連電話也不接。趙菲菲意識到事情不對頭,她說再不還錢就不客氣,要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或是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許是第一次騙錢膽小,王希華和趙楠聽說報警害怕了,主動找到趙菲菲承認錯誤:“之前說的有拆遷工程的事情都是假的,實際上錢我借給孫平了?!睂O平,趙菲菲也認識,是某大酒店的經(jīng)理,身家豐厚,怎么會和王希華借錢?
“哎,要不是這事我也不方便告訴你,孫平借錢是為了私事,不方便對外聲張,這才委托我出面幫忙。再說孫平是什么身份的人,我怎么敢打著他的名義騙人?”趙菲菲一聽,覺得有道理。
“孫平事情還沒解決,還需要再借400萬元,等完事一塊兒還錢。放心,你幫孫平這么大忙,以后他忘不了你。”王希華說。
趙菲菲心想,孫平這么大的人物借錢肯定沒問題。但我手里又沒有這么多錢,怎么辦呢?一想,可以出面從他人處借錢,借到錢后先把她自己的150萬元借款、利息和違約金還清。王希華同意了。
趙菲菲積極行動起來,她找到所在公司副總經(jīng)理邵梅,編造了個理由從邵梅處借了400萬元,約定期限三個月,到期之后再支付50萬元的利息。邵梅同意了,通過網(wǎng)上銀行轉(zhuǎn)賬給趙菲菲400萬元。趙菲菲收到錢后,直接從中拿出170萬元還給了大伯哥,然后找王希華說要把230萬元直接給孫平。王希華說孫平出面不方便,讓孫平的妻子楊華寫個450萬元的欠條行不行?趙菲菲心想夫妻一體,也行。于是兩人一起來到楊華家樓下,楊華從樓上下來,把存折給了他們,讓他們自己去銀行辦理,并在欠條上簽字。趙菲菲一看楊華簽字就放心了,將230萬元轉(zhuǎn)到楊華的賬戶。
楊華怎么會在欠條上簽字呢?原來,王希華想了個招,提前找到楊華,編造有廠子欠她450萬元,她想通過楊華的關(guān)系要錢,但因為錢不能一次給清,對方不放心,想讓楊華先給還錢的人打張450萬元的欠條,等把錢給清以后,再把欠條還給楊華,并當場寫了一張王希華欠楊華450萬元的欠條,說等對方把欠條還給楊華,楊華再把欠條給她,轉(zhuǎn)了個圈王希華得到錢,楊華也沒損失,又提出再給楊華點好處費,楊華同意了,于是出現(xiàn)了上述楊華什么沒問直接在欠條上簽字的情景。
這一進一出,王希華、趙楠輕輕松松從趙菲菲處騙了345萬元。
逃亡途中騙親戚
2012年9月,楊曉霞夫婦在國外旅游時認識了趙楠。趙楠親切地叫楊曉霞“楊姐姐”,不但上青島楊曉霞家中做客,還熱情地約夫妻倆到招遠玩。兩家的關(guān)系越來越親密,趙楠沒事就給兩人發(fā)微信,天冷了加件衣服、不舒服趕緊上醫(yī)院看看醫(yī)生。楊曉霞覺得自己找了個貼心的小妹妹。
可從2013年1月開始,小姐妹趙楠打電話時經(jīng)常唉聲嘆氣,問她也不說。問得急了,說手里的工程出了點問題,現(xiàn)在急需錢。楊曉霞夫妻見不得小妹這么痛苦,再加上每次錢數(shù)也不大,一兩萬元,一次又一次,心軟的楊曉霞陸續(xù)給趙楠匯款12.7萬元。可2月底,趙楠的電話打不通了,短信不回,電話關(guān)機,楊曉霞找到招遠,發(fā)現(xiàn)趙楠一家人早就離開了。
王希華母女不斷地拆東墻補西墻,意識到這些錢還不上了,于是趙楠腳底抹油,以出去籌錢為借口一去不回,留下父母應(yīng)對討債之人。
上門討債的人一波接著一波,王希華被追著要錢,可哪有錢還?。總鞫轮T,身份證也被要走,日子實在沒法過。2013年底,王希華夫婦倆一商議,干脆跑吧。一天晚上,趁要債人還沒來,夫妻倆偷偷打車去了萊州。聯(lián)系上趙楠,才知道她在浙江杭州,兩人又坐大巴去了杭州。到了杭州,趙楠又說她在上海,沒辦法,王希華夫妻倆又坐大巴去了上海。
一家三口終于團聚了,在上海租了房子,趙楠在上海交了個男朋友。原本以為可以歇歇,誰想沒多久,趙楠又騙了男朋友師傅的一輛車。為了躲債,三人坐著火車去了遼寧沈陽。因為害怕被人發(fā)現(xiàn),他們每天龜縮在租的房子內(nèi),沒人工作但花錢如流水,騙來的錢也花得差不多了,三人又到吉林省四平市投奔王希華的親戚。
親戚非常熱心,先讓三人在家中住了七八天,又出錢給他們租了一間房,三口之家終于有了一個落腳處??上Ш镁安婚L,已經(jīng)養(yǎng)成了大手大腳花錢習(xí)慣的他們,沒錢花寸步難行,沒多久王希華重操舊業(yè),又拿出了巨額假存單,以趙楠做生意資金周轉(zhuǎn)不開為借口,許以高額利息,先后多次從親戚處騙取了258萬元。
這下四平也不能住了,一家三口又輾轉(zhuǎn)去了北京。在北京待了20天左右,又從北京去了重慶,直到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從2013年到2018年,他們東躲西藏,四處漂泊。辦案檢察官高晶在提訊王希華、趙楠母女時,兩人都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遺漏的100萬元
2011年6月,王希華把借錢的目標瞄準了自己的領(lǐng)導(dǎo)孫梅——公司副總經(jīng)理,因其家境富裕。
飯桌上好說話,王希華、趙楠約孫梅吃飯,王希華拿出一張1000萬元的存單,提出想從孫梅手里借款100萬元周轉(zhuǎn),三個月就還款,給百分之三十的利息。三個月就能收入30萬元,孫梅心動了,同意借給王希華100萬元,但是提出要將這1000萬元的存單放在自己手中做抵押。王希華死活不愿意,兩人爭執(zhí)半天,最后采用了一個折中的方法,找個律師作為中間人,把存單放在律師那里保管。
孫梅將100萬元借給王希華后,總覺得不對勁,王希華母女這態(tài)度前后差別怎么這么大?第二天一早,孫梅就找到律師,兩人一起拿著千萬的存單到銀行確定真假。銀行給出結(jié)論這是假存單,孫梅意識到這是被王希華騙了,但又怕找王希華要錢她會耍賴,連忙給王希華打電話,說錢臨時有急用,不能借了,把錢要回來。
辦案檢察官高晶在閱卷時發(fā)現(xiàn),被害人孫梅對借錢的事情說得清清楚楚,可起訴意見書中并沒有將這筆事實移訴,難道王希華和趙楠不承認?檢察官在腦中打了個大大的問號?在訊問的時候,高晶耐心又細致地了解了王希華、趙楠騙取他人錢物的整個過程,特別是騙取孫梅100萬元的情況。經(jīng)核實王希華、趙楠供述的經(jīng)過,證實與孫梅說的一致,看來這起事實真的存在。在起訴時,高晶將這筆事實一并寫入起訴書。
王希華、趙楠母女多次作案,涉案金額特別巨大,2018年12月15日,招遠市檢察院以詐騙罪將該案起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