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白陽、羅沙)2013年至2015年間,全國檢察機關共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訴19783件,同比上升16.60%。這是記者19日從最高檢舉行的全國檢察機關“優(yōu)秀刑事抗訴案件”評選活動上獲悉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19783件刑事抗訴案,均為檢察機關認為法院的刑事裁判確有錯誤而提出的。其中,按二審程序提出抗訴17243件,占87.16%;按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出抗訴2540件,占12.84%。
從抗訴質量和效果看,法院審結刑事抗訴案件13537件,采納抗訴意見10791件,同比上升13.89%;在采納抗訴意見的案件中,共改判7130件,同比增加34.38%,改判率52.67%,同比上升9.16%。職務犯罪案件抗訴力度進一步加大,三年共提出抗訴3000件,同比增加19.24%;采納抗訴意見率75.95%,同比上升3.31%。
在法院審結的刑事抗訴案件中,從原判無罪改判為有罪的157人,從有罪改判為無罪的22人,改變原判刑罰的10502人;對下級檢察院提出抗訴不當的,上級檢察院依法撤回抗訴,過去三年間全國檢察機關共撤回抗訴1808件。
據悉,此次活動評選出了20件“精品刑事抗訴案件”和100件“優(yōu)秀刑事抗訴案件”,其中包括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重慶市檢察院辦理的邱守英故意殺人案,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qū)檢察院、九江市檢察院辦理的謝錢山強奸案,以及江蘇省檢察院、無錫市檢察院、無錫市錫山區(qū)檢察院辦理的申旺生、吳韜運輸毒品案等一批代表性案件。這些案件普遍抗訴力度較大,抗訴質量較高,抗訴效果較好,展示了檢察機關公訴部門過硬的業(yè)務素質和扎實的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