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超限超載猛于虎,毀路斷橋百姓苦。治理超限超載,簡稱治超,一個沉重糾結(jié)的問題,湖北省每年因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給公路橋梁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造成的損害損失達上十億元,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已成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領(lǐng)城的“頭號殺手”。所以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特意出品了漫畫《治超總動員》,是希望倡導和呼吁廣大貨運從業(yè)人員、公路交通執(zhí)法人員能夠直觀的理解了解公路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標準,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完好、安全、暢通、舒適、和諧的公路通行環(huán)境!小編會每天精選部分內(nèi)容分享給大家。
注:《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33條: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公路、公路橋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駛;超過汽車渡船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使用汽車渡船。
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條:機動車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zhì)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并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50條: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路、公路橋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內(nèi)行駛,不得使用汽車渡船。超過公路或者公路橋梁限載標準確需行駛的,必須經(jīng)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的,應當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懸掛明顯標志。(通訊員 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