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三里屯太古里,一男性街拍愛好者指著經(jīng)過的女性要求拍攝,該女性微笑拒絕并用手遮擋鏡頭。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實習生 陳婉婷
5月19日下午,三里屯太古里,男街拍愛好者拉扯經(jīng)過的年輕女性要求拍攝,另兩位街拍愛好者不停拍攝該女性。
夏日來臨,京城時尚街拍勝地三里屯太古里附近,成了時尚年輕女孩“打卡”地。大量“攝影愛好者”扛著“長槍短炮”,捕捉每一個穿著時尚的年輕女孩。很多女孩表示,莫名其妙被拍照,并不知道對方將照片做什么使用,也有女孩即使拒絕也會被追著拍。
近日,新京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這背后有著一條網(wǎng)絡營利的產(chǎn)業(yè)鏈,被抓拍的女孩會被用來“展示穿搭”,而背后則是被“兩微一抖”中的賬號用來吸引流量、添加廣告,進而獲利。
朝陽法院法官尹航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這種行為其實已經(jīng)構成侵犯肖像權、隱私權等。
鏡頭1 拍時喊“姑娘看鏡頭”
5月19日,三里屯太古里人頭攢動。下午4點左右,新京報記者來到三里屯太古里南廣場,這里聚集十幾位中青年男性,他們多拿著單反相機,甚至搭配有專業(yè)的長焦鏡頭,還有不少人拿著DV機??吹铰愤^穿著靚麗的女孩,他們便對著拍攝。他們還會喊“姑娘,給個鏡頭”。有的女孩會對著鏡頭笑一下,有的會面露羞澀,低頭、加快步伐離開。
記者看到一名年輕女孩在廣場中央擺姿勢,有四位男性拿著相機蹲在她周圍拍照并指導她“背對著我看鏡頭”。
“怎么都拍我呀?”該女孩面露尷尬但并未拒絕拍攝。拍攝過程持續(xù)近10分鐘,隨后該女孩離開。記者追上詢問后得知,這名女孩并非專業(yè)模特,只是邀請朋友用手機為她拍照,但沒想到被其他陌生男子的鏡頭“捕捉”。
鏡頭2 被拒絕后仍追著拍
即使非周末時段,也有大量拍者在這里聚集。5月20日下午3時許,三里屯太古里南廣場上也聚集了數(shù)位拍者,他們有的坐在花壇邊,有的閑逛,眼睛緊盯廣場和人群,一出現(xiàn)合適的對象,他們立刻拍照。一位穿著裸色裙子的年輕女孩走過,一名手持相機的男性立馬上前“來,拍一個姑娘”。該女孩揮手表示拒絕,但幾名攝影師并未放棄,而是尾隨在后面拍攝。
記者看見一名攝影師拍了三位路過的女孩,記者詢問這些女孩時,她們略顯驚訝,表示并不知道自己被拍,也不知道對方會將照片拿去干什么。
太古里內也有拍者聚集,看見可拍攝的女孩,他們便蹲在她們正面或側面拍照,或者快速跑到她們會經(jīng)過的路線拍攝。
記者發(fā)現(xiàn),一眾人路過時,拍攝者會選擇拍其中穿著相對少的,穿著熱褲、露臍裝、吊帶衫和短裙的女孩都更易被拍。
一位經(jīng)常逛三里屯的美妝博主告訴記者,因為三里屯背景時尚,她會化好妝容,特地找攝影師朋友來街拍,用于自己博客的營銷。但被其他陌生男性“蹭鏡頭”,她會感覺“受到了騷擾”。
■ 追訪
街拍視頻、照片現(xiàn)網(wǎng)絡
這些街拍的照片都被用在了哪里?新京報記者在網(wǎng)絡平臺搜索“街拍”,發(fā)現(xiàn)大量的街拍賬號發(fā)布有關街拍的照片和視頻。有的賬號每天都會發(fā)。
這些賬號多以“時尚穿搭”為題目,拍攝地點以三里屯為主。鏡頭多為穿著時尚的女孩在廣場上經(jīng)過,有的走過時會看到鏡頭,笑一下、或招手,有的則徑直離開。這些鏡頭有的會從女孩整體推到局部,比如腿,比如上半身。
記者在某短視頻平臺的一個街拍號中發(fā)現(xiàn),有拍者晚上專門守在工體,拍去附近酒吧蹦迪的女生,她們大多穿著熱褲、短裙。一些視頻的文字介紹還會使用“又遇到前女友”等調侃語句,稱被拍女孩是“前女友”。
采訪過程中,一名男子稱所拍照片會放在自己的短視頻平臺上。不過他否認這些照片上傳平臺是用于營利。他告訴記者,自己是愛好攝影,業(yè)余時間到三里屯街拍。
創(chuàng)造點擊量 可接廣告
記者利用拍者身份和他們攀談,得到了另一個答案,大多數(shù)拍者承認利用街拍創(chuàng)造流量,吸引廣告商;有人點擊購物鏈接購物,賬號會獲得提成。
一位自稱拍了3年,每天都會來三里屯拍攝的男子說,拍好的視頻會提供給視頻平臺賬號,發(fā)的多了點擊量會越來越多,廣告商就會找上來投放廣告。視頻平臺上會有購物鏈接,成交一件物品能提成幾塊錢。
一家旅拍攝影工作室的人說,雖然拍照不掙錢,但是這些照片可以增加自己賬號的粉絲和點擊量。粉絲上去了,也可以得到約拍的機會。一名在短視頻平臺擁有上萬粉絲的拍者直言,“有人一年上千萬,有人投資窮光蛋”。在他的短視頻賬號中,記者看到一些街拍視頻左下角有廣告的鏈接。
一些拍者說,拍完了女孩,如果有想要照片的可以加好友發(fā)給她,很少有女孩要求刪視頻的,但如果被要求刪了無所謂,這行并不在乎。
■ 法官說法
存在侵犯肖像權公式
朝陽法院雙橋法庭法官尹航介紹,時尚之外的法律問題不可忽視。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拍者將被拍者上傳到網(wǎng)絡上,利用流量營利,是一種“隱形的營利”,可以認定侵犯被拍者的肖像權。
尹航稱,以往審理的侵權案件中,被告網(wǎng)站會辯稱沒有營利,但因為有大量的點擊量,法院最終會認定營利。
尹航表示,目前此類侵權,名人明星訴諸法律的比較多,普通人很少,因此提醒被拍者,一旦發(fā)現(xiàn)被侵犯肖像權,及時固定電子證據(jù)。
尹航法官還建議被拍者及時檢查所拍內容,看對方是否有騷擾的嫌疑,比如對隱私部位進行特寫。尹航介紹,日前網(wǎng)絡上便有一起維護隱私權的案例,一名女網(wǎng)友在街拍攝影師開設的微博賬號上發(fā)現(xiàn),自己隱私部位特寫被放在網(wǎng)上。
尹航指出,正常意義上的街拍,攝影師關注的重點在于捕捉時尚達人們服飾搭配,但不乏有些人利用先進攝影設備偷拍路人的胸部、臀部,這就涉嫌侵犯隱私權。
尹航介紹,街拍中可能還存在“陷阱”,此前網(wǎng)上公開的案例中,有女子在逛街時受邀免費街拍,后對方自稱是傳媒公司,想約她做兼職模特,最后該公司以女子需要包裝為由,陸續(xù)騙取她各種費用數(shù)萬元。
尹航也提醒拍者,未經(jīng)被拍者許可不得用于營利,轉載使用也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
新京報記者 劉洋 實習生 陳婉婷 徐丹
(責編:王仁宏、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