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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花45萬給情婦買房 妻子起訴怎么判?
2018-01-21 10:18:22
來源:楚天金報
老公婚內(nèi)給紅顏知己買房并裝修,妻子得知后,一怒之下將情敵陳女士告上法院。記者獲悉,法院判決對方返還全部財產(chǎn)45萬元。
4年前,陳女士結(jié)識了大自己30歲的已婚男人肖先生,兩人交往后,肖先生為其買了一套公寓,共支付了首付、裝修費等費用約45萬元。
肖先生的妻子劉女士知道后,將陳女士告上了法院,認(rèn)為“他給陳購房裝修的錢,花的錢也是我們的婚內(nèi)共同財產(chǎn),我有權(quán)全部要回”。肖先生也承認(rèn)與陳女士有婚外情,花掉的45萬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使用這筆錢并未取得妻子的同意。
而在法庭上,陳女士辯稱,肖先生隱瞞了已婚的身份,她對其婚姻狀況并不知曉。肖先生的行為事實上是贈與行為,屬于無償?shù)摹⒆栽傅摹?/p>
江漢區(qū)法院一審后判決,陳女士應(yīng)返還。陳女士不服,上訴至武漢市中院,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