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jié)前夜大悟縣發(fā)生一起惡性綁架案,賓館老板3歲的兒子被綁,并被勒索贖金。大悟警方與與綁匪斗智斗勇,6個小時安全解救人質(zhì),成功抓獲綁匪,并追回贖金。
國慶節(jié)前接到綁匪電話,勒索6萬元
張某在大悟縣夏店鎮(zhèn)經(jīng)營一家賓館,妻子晚飯后經(jīng)常到賓館對面與街坊鄰居們一起打麻將消磨時光,3歲的兒子張樂(化名)與街上小伙伴們在自家門前到對面媽媽打麻將的地方玩耍,爸爸打理自己的生意,媽媽安心打自己的麻將,每晚8點前小張樂按時回家從來沒有任何閃失,一家人其樂融融。
9月30日晚8點后,張爸爸沒有看到小張樂按時回家,到對面詢問打麻將的老婆,發(fā)現(xiàn)小張樂不見了。兩人分頭尋找,有人看見大約10多分鐘前,一輛摩托車將小張樂帶著往劉集方向走了,一種不祥的預(yù)感襲上夫妻二人心頭,這么晚是誰將小張樂帶走,張爸爸掏出手機尋求派出所幫助。
8點05分夏店鎮(zhèn)派出所所長李應(yīng)林帶著張某開著警車沿304省道往劉集方向追擊十余公里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蹤跡,8點15分膽戰(zhàn)心驚的張爸爸接到一個貴州電話號碼打來的電話:“你的兒子在我手里,要你兒子的命的話就不要報警,馬上準備6萬元,收到錢后我們就放了你兒子,否則你就等著收尸吧!”電話那頭一個講著普通話的男子惡狠狠地說。
“請你們不要傷害我兒子的性命!錢我去借?!睆埌职职蠼壏??!安灰獔缶慵胰说囊慌e一動都在我們的監(jiān)視中,你就等電話交錢吧?!辈蝗輳埌职终f完綁匪就掛斷了電話。
多警種配合鎖定嫌犯
事發(fā)后,大悟縣刑警大隊及相關(guān)派出所立即啟動重特大刑事案件偵破應(yīng)急預(yù)案,以確保人質(zhì)絕對安全為破案原則。
8點20分,警方成立“9.30”綁架案專案組,指揮部設(shè)在夏店派出所。20余名專案組成員齊集指揮部,多警種趕赴現(xiàn)場,各項偵查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警方兩名偵查人員守在張爸爸家中,安撫一家人的情緒,授意張爸爸接綁匪電話時要設(shè)法穩(wěn)住綁匪,同時防止綁匪撕票危及人質(zhì)安全;另一路警察與受害人親屬一起設(shè)法籌款;刑警大隊的偵查人員迅速查詢綁匪勒索移動電話號碼、查看視頻監(jiān)控、開展外圍調(diào)查走訪。
晚上10點,張爸爸電話再次響起:“6萬準備的怎么樣?”綁匪惡狠狠地說?!拔倚”窘?jīng)營,深更半夜哪里去借6萬的現(xiàn)金。你們行行好能不能少要點,3萬行嗎?”張爸爸與綁匪討價還價?!敖璨坏讲恢滥每ǖ阶詣尤】顧C上去取,我們的等待是有限度的,那就3萬,交錢地點到時電話通知你。”
張爸爸接到的勒索電話還是貴州的那個號碼,經(jīng)查此號碼為大悟夏店某石材場貴州籍打工人員楊某的手機,石材場10多間簡易工棚,住著100多名外地打工人員,警方偵查人員悄無聲息地找到石材場場主,場主肯定地說楊某就住在第一個工棚現(xiàn)在已睡了,今天沒有外出也無異常。考慮到人質(zhì)安全,在無法弄清綁匪幾人的情況下,為防止打草驚蛇指揮部放棄了立即抓捕楊某的行動。
聲東擊西交贖金,成功換回孩子
在橋洞內(nèi)找到了3歲的張樂。
10月1日凌晨,綁匪電話令張爸爸一人駕駛摩托車將錢送到夏店與新城交界的某窯洞,誰知張某一人剛剛到達,綁匪再次電令將錢送到劉集某石材場一石頭下,然后騎車離開,半小時后在確認拿到贖金后電話通知到什么地方領(lǐng)取人質(zhì)。 凌晨30分,綁匪通知在304省道夏店與劉集交界的一個橋洞內(nèi)領(lǐng)取孩子,當張爸爸及偵查人員看到手腳捆綁、驚魂不定的小張樂安然無恙時,一顆懸著的心終于落地。
凌晨1時,警方偵將夏店某石材場十間工棚團團包圍,在第一間工棚內(nèi)現(xiàn)場詢問楊某手機使用情況,楊某回答他的手機在上午就丟了,因為只值200元就沒有報案,其他工友也證實晚上沒有看到楊某使用手機,也沒有離開工棚。
六小時內(nèi)將綁匪逮住
楊某手機丟失說明綁匪就在這些工棚內(nèi),當辦案人員調(diào)查摩托車使用及外出情況時,陳姓工友說七工棚的江西人甘某某今天借了他的摩托車外去過,辦案人員迅速將甘某某控制,當即搜查甘某某的攜帶物品,在其身上搜出贖金3萬元。
綁架6小時后,真兇落入法網(wǎng)
現(xiàn)年45歲的江西吉安人甘某某,2004年至2014年他在大悟夏店石材場打工10余年,2015年回家建房后手頭拮據(jù),加上平時在家喜歡抹牌賭博,總是輸多贏少,今年8月他來夏店在張某家開的賓館住了快一個月,9月下旬來到老雇主那打工,老家?guī)状蝸黼娫挻咭ǚ拷杩?,他心里不勝其煩?/p>
終于一個罪惡的綁架計劃出爐,綁架賓館老板小孩,以他家的條件搞個幾萬完全不成問題。他發(fā)現(xiàn)張家小孩對自己并不陌生,每天傍晚小孩在街坊兩旁玩耍大人并不在意,加上“十一”警察疏于防范,自己對夏店至劉集一帶的地形比較熟悉,如果計劃周密可以做到天衣無縫。
9月30日上午,趁貴州工友不注意將他的手機收入囊中,將貴州工友的移動手機卡放入自己的手機中,傍晚聲稱自己街上有點事將工友陳某的摩托車借來使用,在公路上將準備回家的小張樂截住說:張樂叔叔帶你去買玩具行嗎?張樂很順從地與他一起上車,他將張樂帶到夏店至劉集間的一個自己事先準備好的公路橋洞內(nèi),將張樂手腳捆住,你如果叫喊我就殺了你。此時小張樂已經(jīng)嚇傻,絲毫不敢反抗。
一切辦好后他就與張爸爸打電話,恐嚇他不準報警。凌晨,他靜靜地等待在劉集某交錢地點,變換交錢位置,讓警察即使有一雙翅膀也拿我沒有辦法,等到張某把錢送到指定位置,如果有一絲危險就放棄,取到贖金后自己安然撤離,半小時后通知領(lǐng)人質(zhì),然后換上自己的手機卡,回工棚睡大覺。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凌晨2時甘某某落入法網(wǎng),離作案到被捕僅6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