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歲的高校女教師陳麗(化名),通過一個相親網(wǎng)站邂逅了男子肖某。一番交流后,肖某得知陳麗是高校女教師,家境富裕,于是動了歪念。原本游手好閑又無業(yè)的肖某,對陳麗自稱是金融高管,在漢口一家投資公司上班,還是公司股東之一。剛開始,肖某為了追求陳麗,花言巧語窮追不舍,每天打電話、發(fā)短信傾訴相思之苦。陳麗到北京出差,肖某就飛到北京去見面。最終,在肖某的攻勢下,陳麗陷入情網(wǎng),兩人確定戀愛關系。
為了制造自己金融公司高管的假象,肖某請一小區(qū)的保安隊長冒充自己公司的老總,證明自己的地位。而實際上,肖某沉迷網(wǎng)絡賭球,到處欠錢,那個冒充老總的保安隊長也是他的賭友。為了從陳麗手中騙到賭資,用上苦肉計,稱自己挪用公司的公款,如果不還,就要坐牢。陳麗一聽,趕緊將錢給肖某匯過去。哪知每次錢一到手,肖某就用于賭球,全部輸個精光。半年時間不到,肖某先后將陳麗積蓄多年的70余萬元騙走。
2014年2月,肖某突然消失,陳麗心生疑慮。于是在肖某的老家找到他,讓其打借條,但是肖某未同意,開車逃走了。隨后,陳麗報警,2014年11月21日,肖某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去年12月24日,東湖高新區(qū)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昨日記者獲悉,東湖高新區(qū)法院審理認為,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錢財共計73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