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熊文勝 通訊員張薇)“對于未成年犯,我們更應該多了解、多溝通、多包容、多關心,尤其是在他們的行為和思想上出現(xiàn)偏差時及時進行干預和引導,就能防患于未然”。在去武穴司法所僅有的兩名未成年服刑人員家里走訪的路上,武穴司法所所長劉智這樣說到。
說來也巧,兩名未成年犯郭某某、夏某有許多共同點,都是因為搶劫罪而實行社區(qū)矯正,且都在今年因未遵守社區(qū)矯正相關規(guī)定被警告處分兩次。此次走訪,也是因為二人均無故未參加社區(qū)矯正局7月份組織的現(xiàn)場收監(jiān)警示教育學習活動。經過武穴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商議,覺得兩名未成年犯均已受到兩次警告,根據(jù)《社區(qū)矯正實施辦法》相關規(guī)定,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將撤銷緩刑,同時此次學習教育意義重大,需要向他們傳達學習精神和學習內容,所以此次走訪刻不容緩。
7月31日上午,武穴司法所工作人員先來到夏某家里,跟夏某父親了解夏某在家的生活情況,并向其反應了夏某在司法所的相關表現(xiàn),發(fā)現(xiàn)夏某最近再次與同案犯胡某某走得很近,拒絕工作,無所事事,整日躺在床上玩手機。夏某家庭情況特殊,其哥哥嫂嫂均智力低下,并生有一女剛滿周歲,需要母親在旁照顧看管,家人生計均在其父一人身上。司法所工作人員對夏某進行思想教育,重申社區(qū)矯正相關規(guī)定,為其敲響警鐘。夏某因處于青春叛逆期,且本人內向不愛說話,與父親矛盾頗深,在走訪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一直在緩和、化解二人之間的矛盾,并引導夏某體諒父母、感恩父母,不以自己為中心。夏某父親表示一定會對夏某給予更多的關心,并表示同時有異常情況將及時向司法所反映,配合司法所工作,幫助夏某樹立起正確、認真、負責、向上的人生態(tài)度。
隨后,司法所工作人員來到郭某某家里,郭某某與夏某情況則不一樣。郭某某系獨生子,其父母因做生意對其管教較少,晚上不歸家是常有之事。郭某某早年輟學,一直在社會上打混,自認什么賺錢做什么,因此沒有固定工作,朋友多是不務正業(yè)的。由于長期缺乏父母的關愛溝通,郭某某較為世故,不與人交心。在走訪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其父親就如何建立與郭某某的內心溝通進行討論,對郭某某要正面管教,不能過于溺愛也不能靠簡單粗暴的打罵管教。在以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和父母雙方要多交流多溝通,幫助郭某冰學會真誠待人、坦誠做事。
通過家訪,武穴司法所進一步了解了未成年社區(qū)服刑人員的思想動態(tài),在嚴格按照《社區(qū)矯正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管外,堅持監(jiān)管和疏導并用,幫助未成年社區(qū)服刑人員人事到自身錯誤和行為偏差,及時反省糾正,自覺遵守監(jiān)管規(guī)定,樹立生活自信,重回正確人生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