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物價局召開規(guī)范“雙十一”期間價格行為提醒會,提出包括禁止使用“僅限今日”“明天漲價”等語言的11類促銷行為。
“十一禁”包括:禁止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虛構(gòu)原價;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禁止虛假優(yōu)惠折扣;禁止使用“僅限今日”“明天漲價”等不實語言,或者使用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購買;禁止“特價”“清倉價”“全網(wǎng)最低價”“市場最低價”“零利潤”等價格表示不真實、沒有依據(jù)或者無從比較;禁止不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含義,或被比較價格無來源、無依據(jù);禁止以低價招徠顧客,以高價進行結(jié)算;禁止不標示或模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禁止在饋贈銷售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shù)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禁止收取費用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wù)質(zhì)價不符。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省物價局的提醒主要針對價格虛低、贈品不明確、比價無來源等三方面,基本覆蓋了往年“雙十一”后的消費投訴熱點。
為擴大“十一禁”的影響力,省三大通信運營商、中外在鄂大型零售商、電商平臺均已收到通知,他們表示將嚴格遵守提醒,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避免助推價格不實與欺詐。消費者如遇到價格不實情況,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