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祝華、通訊員周羅媛)為壓實地方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將節(jié)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近日省自然資源廳印發(fā)通知,在全省實施耕地保護紅黃牌制度。
根據通知,各市州政府若出現耕地面積凈減少量與上年度末耕地面積之比達到0.3%以上、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進度嚴重滯后、每半年違法占耕比例排名前三位等情形之一,則被納入黃牌警示。各縣市區(qū)政府若出現經省級核查發(fā)現補充耕地不實項目4個以上、經省級核查發(fā)現增減掛鉤存在2個以上拆舊復墾不到位項目、因土地違法違規(guī)問題被自然資源部約談等情形之一,被納入黃牌警示。
各市州政府若出現年度耕地面積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未達到任務目標、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年度目標任務、因耕地保護不力出現嚴重問題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情形之一,則被納入紅牌警告。各縣市區(qū)政府出現經省級核查發(fā)現增減掛鉤存在4個以上拆舊復墾不到位項目、督察發(fā)現土地違法違規(guī)問題整改存在嚴重弄虛作假、一個年度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之和100畝以上且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等情形之一,適用“紅牌”警示。
紅黃牌考核結果如何應用?通知明確,被“黃牌”警示的地方,將在市(州)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中給予扣分。被“紅牌”警示的地方,除被扣分外,視情提請省政府約談有關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同時扣減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整改期內暫停除國家、省級重點項目以及涉及民生基礎設施項目以外的新增建設用地審批。